東莞市橋頭鎮2020年002地塊(以下簡稱“該地塊”) 東莞市橋頭鎮田頭角村,中心地理坐標:東經114.041118°,北緯23.007115°,占地面積為6944.41平方米。該地塊現狀為閑置未利用地,根據《建設用地規劃條件》(規字第2020-24-1002號)顯示該地塊未來的規劃用地性質為中小學及幼兒園用地(R6)。
根據土地開發和土壤污染防治有關政策要求,東莞市橋頭鎮田頭角股份經濟聯合社于2021年11月委托東莞市益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
東莞市益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01月對本地塊進行了第一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初步采樣分析工作。
調查結論:通過對地塊污染識別、初步采樣分析,結果表明:
土壤和沉積物樣品中所有檢測項目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篩選值和相關推導值。
地下水樣品中渾濁度的檢出情況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其中超標倍數13.7倍到15.0倍。地下水其他檢測項目均符合《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Ⅲ類標準和相關推導值。
地表水樣品中所有檢測項目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Ⅳ類標準和相關參考值。
地下水中的渾濁度為感官性狀指標,不屬于毒理學指標,且不具備揮發性,同時地塊及周邊沒有直接飲用淺層地下水的現象,地塊地下水也不會被開采利用,因此不存在地下水的暴露途徑,地下水中渾濁度的超標情況不會對該地塊的未來使用者產生健康風險。
綜上所述,認為東莞市橋頭鎮2020年002地塊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的要求,不屬于污染地塊,可滿足中小學及幼兒園用地(R6)的需求,故無需進入下一步的詳細調查和風險評估工作。
調查單位:東莞市益國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東莞市常平鎮崗梓村環常西路168號
聯系人:李豪13423068664
土地使用權人:東莞市橋頭鎮田頭角股份經濟聯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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